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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不到位,我可以拒交物业费吗?
发布时间:2022-03-09
物业服务不到位,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?还有哪些情况,业主有拒交物业费的权利?严嫣律师团队许竹月律师解答: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履行下列义务:……(五)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。如果《物业服务合同》中有约定例如:设施老化、卫生差、乱停车等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,这种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,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您可以拒交物业费。如果物业合同中未约定,按照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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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不到位,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?还有哪些情况,业主有拒交物业费的权利?

严嫣律师团队

许竹月律师解答:
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履行下列义务:……(五)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。如果《物业服务合同》中有约定例如:设施老化、卫生差、乱停车等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,这种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,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您可以拒交物业费。如果物业合同中未约定,按照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;逾期仍不交纳的,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物业服务不到位不构成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: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、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、养护、管理和维护义务,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承担承担维修、养护、管理和维护义务。

如果物业合同中有约定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形,从其约定;如果没有约定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,总结以下情形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:

(一)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,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;

(二)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,自行提供服务,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,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;

(三)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,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;

(四)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,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;

(五)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规定,擅自扩大收费范围、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,业主可以不交纳违规收费部分;

(六)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,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,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;

(七)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,业主可以拒交。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,自己单独订立合同。

对于您描述的问题,建议业主委员会积极与物业交流,业主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交物业费不可取。